孙伯翔,1934年10月4日出生于天津武清县。孙伯翔曾任中国书协第二、三届理事,曾长期担任中国书协创作评审委员会委员。现为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书法院研究员、天津市文联委员、天津市书法家协会顾问,第五届中国书法兰亭奖终身成就奖。
孙伯翔语录
1. “品酒醇醨迥异,学书碑帖无町”。著世的名碑、名帖皆为传世之瑰宝,永取不竭,后学者可任其所爱择而学之。循序而进,由古而寻我,千万不要重碑而轻帖,也不要扬帖而抑碑。
2.学书当学法,学法当从古入,这个道理似乎都承认是源流之理,毋庸置疑。我们讲的从古入手,强调以名碑、名帖来作为法则深学,不是任何一种都可作为法源,比如无名的或以刀代笔的小墓志、小造像、刑徒砖以及竹简、木简,一般的写经等等。只能取意,悟其天趣,不能做法。学隶书的只取汉简为法,不临礼器、曹全、张迁诸名碑;学魏碑的只把重点放在以刀代笔的小石刻,不以张猛龙、始平公、张黑女、郑文公、论经书诗为宗,虽是学古,却是歧途。
3.学书多源流之分,我们当以学源为主,先人的流可以兼取,但不能本末倒置。就碑学而论,清代中叶,碑学大兴,造就了如邓石如、张裕钊、赵之谦、康有为等诸多巨匠,他们的成功目标是经源头而取,辟成自己的流派,各自成宗。我们也应该像他们那样,当从源头起,有为之士再辟流,如果学魏碑只取赵之谦或康有为,学隶书的以邓石如为法,舍其源,学其流不是上乘之见。
4.书艺之妙,皆在于思,线多了字要着眼于点,点多了的字要着眼于线。执笔于手,巧悟于心。 5.北朝书法艺术的形成是多元素的,是汉文化与鲜卑文化的融合,是外夷文化冲击华夏本位文化的结晶。北朝书法堪称由夷变夏而复归夏的“勇士”,这“勇士”的遗风影响着唐宋,慕外文化意识又充实了本体文化的正宗,北魏书法由隶而始,入楷而终。